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民事赔偿责任、保护消费者及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食品生产秩序和食品安全的一种保险。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以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的企业均可投保。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范围
根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规定,被保险人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此外,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依据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
1、事前防范。保险机制通过前置性防灾防损措施降低风险,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例如,保险公司会要求食品餐饮企业必须满足添置消毒柜、员工持健康证上岗、食品加工和烹饪设备管理符合卫生标准等诸多条件,才予以承保,这可大大降低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概率。
2、过程管控。由于利益攸关,承保保险公司会密切关注食品餐饮企业日常加工生产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评估安全风险,排查隐患。保险公司还可以与农业院校和研究机构的食品安全专家建立合作关系;同时建立暗访调查队伍,防患于未然。
3、经济补偿。保险相当于在同等风险程度的机构之间分散风险。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赔付,也有助于化解矛盾,避免涉事企业无力偿付或宣布破产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最终由政府埋单。
此外,引入保险机制后,还能发挥保费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保险公司根据食品餐饮企业的风险状况和出险记录来确定费率的档次,倒逼企业主动采取措施,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在食品安全领域,引入责任保险,虽然短期内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并可能转嫁给消费者,但长期看,这将有助于降低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概率,减少风险,总体上有利于增加社会福利。